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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登记须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我国政府关于“留学人员系指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的出国人员”的有关规定,凡在瑞士联邦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科研机构(详见瑞士高等教育、科研机构名单)学习、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做博士后的出国人员均可通过在瑞士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留学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

  A)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指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的普访、高访学者、研究生;根据中瑞两国政府《高等教育交流意向书》双方互换的中方奖学金生;原国家教委派出的进修生、大学生、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公费派出的访问学者、研究生;从第三国转来的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等。

  B)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访问学者、合作研究人员、研究生、大学生,包括经原单位同意和支持,国内单位保留工职,个人自行联系,取得瑞方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如校际交流协议、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派出的人员。

  C)自费留学人员:通过自费(即非国家资助)渠道来瑞士的留学人员。

  D)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人员参照留学人员的规定办理。

  各类(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抵瑞后都应该办理留学登记手续。 这是每位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公民的责任,是保证留学人员在瑞士学习、工作、生活和其它各种人身权利的基础,没有办理过留学登记手续的人员将无法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册地址:http://www.lxgz.org.cn/SAonline/switzerlandAdmin

  完成注册后,持中国护照,学业结束后拟回国工作、创业的所有留学人员,可通过该系统提交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没有注册的留学人员,须先注册再申请办理该证明。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参照我处网站网上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条件和程序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关于注册登记过程中几个必填项的界定

  1. 在外留学身份

  请选择与所获学历学位文凭对等的身份(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

  普通访问学者身份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必须有visting scholar或 visting researcher,才能选择该身份;

  获非官方学历文凭或联合培养性质的留学人员请选择“其他留学人员”类。

  2. 抵达时间

  请填写你来瑞士的实际时间,以瑞士海关入境章为准;

  3. 入学时间

  请按照入学注册证明或研修、工作证明上标注的时间填写;

  原则上,学籍注册时间为实际入学时间,应晚于首次入境时间;

  若学籍注册时间早于首次入境时间,则以入境时间为准。

  4. 在教育处报到时间

  以注册“在瑞士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回国后补办回国证明,应以当前填写时间为准。

  5. 毕业时间

  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信标注时间为准;

  其他学习证明材料,以学校机构或导师开具的结束时间为准;

  若毕业/结业时间晚于机票时间,则以回国机票时间为准。

  6. 毕业证书名称/毕业证明信名称(外文)

  获得学历学位的同学请按照实情填写,如硕士:Master;博士:Doctor;

  博士后研究、普通访问学者、高级研修学者、其他留学人员请填写:Certificate。

  7. 毕业证书编号

  此项非必填项。

  如需要,请按照毕业证书出现的编码填写(不得超过10位数,如编码过长,可在备注栏备注:毕业证书编号为xxxxxxxxxxxxxx)。

  8. 回国时间

  已回国机票上的离境时间为准。

  9. 备注栏

  本科、研究生、博士、博士后、普通访问学者、高级研修学者此项不填写;

  其他留学人员须在此栏备注自己的学习经历,如“张三同学于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8月31日作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伯尔尼大学学习”;

  若在瑞士获得多项学历,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可予以备注。